主講人│王建雄老師 /公共電視新媒體部互動媒體組PeoPo公民新聞平台企劃
公民新聞是近幾年崛起的公民運動,民眾藉由簡單的器材,拍攝地區性的新聞報導,
來打破過去由媒體單向傳播的思維運作,只是,即使是公民記者,
也不是毫無限制的第四權無冕王喔!一同來瞭解相關的法律問題!
什麼是著作權?
著作權,就是俗稱的「版權」,所以「版權所有,翻印必究」,
其實說的就是著作權,也就是精神上的財產權。著作權的內容,
包括「著作人格權」及「著作財產權」。
(1) 特殊的著作權類型
(2) 著作權可以保護多久
(3) 著作權問題
(4) 受訪問題
(5) 觀點問題
(6) 音樂使用問題
(7) 網路和電視
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,「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」,
不得為著作權保護之標的。
二個限制條件,包括:限於「單純為傳達事實」,且限於以「語文著作」的方式呈現的新聞報導。
因此,如果是只就重要新聞的「人」、「事」、「時」、「地」、「物」
等事實元素加以報導、說明,並不另作評論,即符合前述第9條規定。
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
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王建雄老師與公民記者(1)
沒有營利行為就不會侵害著作權?
__千萬不要認為自己沒有營利行為,就可以任意利用他人的著作。
只要註明出處、作者,就是屬於合理使用?
__並不是說,只要我們註明出處、作者,就都是合理使用。
王建雄老師與南港社大公民記者(2)
雖然電視節目是免費的,但是,電視台必須向節目製作公司取得公開播送的授權才能播放,
這樣的授權並沒有包括同意接收訊號的觀眾可以重製、公開傳輸。
建立正確的概念,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,相信許多著作權的爭議都不會發生在你我身上。
王建雄老師與松山社大公民記者(3)
不同於目前坊間流行的部落格或是單純影音上傳網站,
PeoPo是一個結合影音、照片、文字於一身的新聞影音平台,
強調每個人都可以透過最簡單易學的方式,利用電腦和網際網路,
將各人關心的大新聞、小新聞報導給大家知道;
並且希望透過網路串連的特色,將每個人關心的議題透過公民行動串連凸顯出來。